close



HoopChina裡的Kidd5555網友在「同城約戰」裡所撰十忌,後面個人再加上一些所見,提供給讀者參考。

 

(我從老徐老師那裡引用過來的,這篇文章實在是太棒了,說出我們這些混街頭籃球的心聲;咖啡色的字,都是來自我的感想。)

 

 

 

第一忌:帶情緒打球。最煩是球友帶情緒打球的;自己沒能耐就找事,投不進、再投,一個球也不傳。讓著他、還挑釁;投進了,就說別人垃圾,不和這種人打也罷。真正的巨星,球打得在華麗,也從來不帶著情緒去惹事;所以,以後假如你「失戀、自以為是」,別去球場發洩。

 

(我差不多就是這種人耶! 我失戀一定會去打籃球的,就是要發洩,不然留著精力也只能......  我是真的蠻情緒化的,情緒一來,我也會打得蠻爛的,而且亂衝亂搶亂防,不要命的打法! 不過現在NBA裡有個我喜歡的球員Rasheed Wallace,也是蠻情緒化的一個人。)

 

 

 

第二忌:挑釁。挑釁的人往往是最無能的人;原來我在鬥牛場上打,整天碰到對手罵自己是垃圾的情況,然後,自己沒能耐還罵別人,自己投不進就說是失誤;後來跟著比較專業的人打了幾場,才發現那些根本就是挑釁的,這絕對是垃圾。

 

(這太爛了! 這種白癡在有些注重倫理的台灣的場子裡早就被扁了。 不過我個人也是會挑釁人家說 " 來啊! 來切我啊! " ,原因不是看不起人,是我對我的防守有把握,然後把進攻權搶回來。)

 

 

 

第三忌:輸不起。輸不起的人總是輸,打球本身就是娛樂有輸贏。輸贏又有什麼?可就有不少哥們不要臉,輸了就說對方打球髒,搞得人家贏了贏不舒服。這種人就是找事,與前兩條有一個共同點:沒能耐。

 

(天啊! 我也是輸不起,很好強的人。 輸球,我的情緒就會寫在臉上,但我除非隊友不防守,或老投麵包亂搞,我才會罵人。如果是我自己的錯,我會跟隊友道歉,並踢打籃框發洩,很顯眼,活像個瘋子。 還有對方打球真的髒不髒,有沒有品,我看過很多種人,我很清楚知道哪些人是故意的,所以我不會亂怪人。 我也被別人搞過贏了贏不舒服,我記得那次一兩個人輸球就在場下大聲的念念念,念我走步、架拐子怎樣怎樣的,念得我也不想打了。 通常這種輸不起的人都會是地主球隊......)

 

 

 

第四忌:瞪眼。瞪眼的人往往自恃老大,自命不凡;殊不知根本沒有人搭理。這種人看了就心煩;有的時候,不光對對手瞪眼,還整天罵隊友差勁,真是不知天高地厚。你不願搭理,他還變本加厲;真不知道他們在想什麼?

 

(別看我,我不會這樣!  我也很煩這種傢伙,打得或許比較好,但個性愛當老大,傳給他,他就是投,光是他自己秀。 我們難得空檔投個球,投不進一定馬上被他屌個半死。 所以解決辦法真的就是扁他一兩次,他才會受教學乖,停止這樣的行為!)

 

 

 

第五忌:喜愛內訌。有這麼一種人,總喜歡找隊友的事;隊友失誤了,就罵隊友,隊友傳了一個好球,卻從來不鼓勵。這種人打球都沒有人願意和他當隊友,往往球技不堪入目,籃下打板都奪眶而出;怎麼就這麼自我?

 

(好像會這樣的都是不怎麼會打球的小學或國中小鬼頭,因為聽起來好像還沒有成長,看他們打球時都會互相罵來罵去。 回想起,我小時候也是這樣的一份子,好可愛......)

 

 

 

第六忌:不會打的裝會打的。不會、就是不會。有些高手根本不願搭理那種不會打的;他倒來勁了,不斷挑釁,不斷找事,不斷指揮別人該怎麼打。結果一打上癮就不走了;真有哪些跟他玩真的,灌他的幾比零,他才自知無趣、灰頭土臉滑溜溜的跑掉!

 

(嗯... 有些孩子是真的一看就知道是外行或初學者,看運球不會運或投籃的姿勢就知道了。 但不識相的孩子特多,該是說他們好強還是有 " 強迫別人 " 症,本人就遇過一個真患有強迫別人症的孩子,不會打但硬是叫我們參他,讓他打一次後就走到哪跟到哪,以後不參他還不行呢,真的很煩!)

 

 

 

第七忌:欺負小孩的。球場上難免碰上一些初中生、小學生的人,有些人就來勁了;搶人家的場地,玩人家的球,還欺負人家。上次看到幾個大一點的「搶小孩的場子」;公共球場來晚了就沒有了,大家都知道,小孩子來得早,不能因為人家小就欺負吧!

 

(這是混蛋,佔框不來早,就去搶小孩的。 唉... 弱肉強食,情勢所逼,我在年幼時被學長搶過,現在我再回過來搶小孩的!)

 

 

 

第八忌:獨。越是「不會打球」,越獨。越會打球,越知道團隊重要性;在眾位球友面前,我就不再過多地講了,相信大家深有感觸。

 

(愛自幹是因為個人英雄主義太強,想當 Kobe 或 Iverson 想瘋了!)

 

 

 

第九忌不要命的。蓋帽時是直接就往身上撲;過人,眼眨都不眨一下就撞過去,他也不估算會不會撞死人;好幾次搞得我肚子上青了一塊。一般這種球友,大多是體重較重,身材較肥胖,「不大會打球」的;所以,撞你沒得商量。其實越專業,越注意到自我保護和對對手的保護!

 

(不要命的就是我,雖然在防守我沒上面說的那麼壞,不過我打籃下也是喜歡撞人硬吃,弄傷過不少人。)

 

 

 

第十忌:缺乏公權力。就是在打球的時候,「縱容」了上述的人;你若是高手,就殺殺他的威風;你若是新手,就壓根別帶他來;他要搶你場子,你也千萬別被嚇著,怕他幹什麼?我們自己打自己的球;鍛煉身體,那容這些“籃球流氓”撒野!

 

(我... 膽小怕事,打不過流氓......   我有一個念北醫的朋友,真的就是遇到當地的地頭蛇,明明是在自己學校的球場打球,流氓要報隊硬是要插隊,我朋友跟他講理說不清,流氓就率小弟打人。 我朋友因此說他看透了,退出北醫籃壇。)

 

 

 

第十一忌:猛接電話。還有一種人就是,打球不一會就「接電話」的;然後,他自個就和電話另一頭的人聊起天來。喂,少年仔,5千萬的人,等你一個人呢!好,馬上來;我冽%&*※

 

(嗚~ 沒有女朋友嫉妒有女朋友的...... 帥哥又怎樣?)

 

 

 

第十二忌:隨地吐痰、擤鼻涕。不知是感冒,還是鼻炎,打球打著打著,然後就「吐個痰或擤個鼻涕」;有時候更絕的是,痰或鼻涕還會粘在球上。簡直%&*※。

 

(我沒遇過擤鼻涕的,隨地吐痰我想是因為想耍帥,我還見過把自己流得血故意抹在胸口,還拿起來舔,想野獸一樣,以為這樣很酷! -- 這就是我......)

 

 

 

第十三忌:腳踢球。這種人,多數都是那些足球學的「半調子」的人,或者想耍帥的人;球投不進,或者沒抄到球的犯規等等情事發生,氣憤難平的想順勢耍個足球,卻無意的將球踢的老遠。誰去撿?當然是他佬兄囉!

 

(這種人我見過太多了,就是脾氣大! 不過這樣適度發洩我不介意,球撿回來就好。)

 

 

 

第十四忌:乞水族。還有一種人更絕,每次打球都「不帶水」;然後,打到一半時候就對著你問:這是誰的水?緊接著,卻不等別人回答、拿了就喝。也有一副可憐樣看著你喝水;然後對你說:大叔,可以給我水喝嗎?看他那副德性我是氣死了,不好氣回答:我感冒。沒想到他竟然回答說:沒關係,我不沾罐口;我冽%&*※

 

(別那麼小氣啦! 除非他口臭、不衛生、不禮貌、不是女生、長得醜!)

 

 

 

第十五忌:指揮族。嘴巴像「念經」一樣的,說的沒完、沒了;一會兒指揮這個搶籃板,一會兒叫人家防守要積極,一會又說不要老失誤,一般都是中年男子!結果他老兄卻總是不防守,站著看對手投籃的就是他,籃板球看著掉到別人手上,都不搶的也是他,球傳的很屎、失誤的還是他!哎!最煩這種人,南京話叫老杆子。

 

(那個... 自身要有點實力,做得比別人多,指揮才有人聽,這就叫做 " 帶領 " 。 如果是遜咖,一般都是等下會被K的份!)

 

 

 

第十六忌:金粉飾身。隨意喊犯規,他的身體接觸尺度只有「門縫」那般寬;只要呼吸碰到他的頭髮,他佬就說撞人犯規。像這種老喊犯規的人最煩;稍微有身體接觸就喊,好像他的身體是用金粉飾上去一樣。

 

(我在中強公園遇過一個, "守他六次他叫六次犯規" ,後來乾脆我放他上了,但他還故意耍花槍,做轉身加拉竿,不然就是輕摸他一下,他叫犯規加進屌我給我難堪。 後來我生氣了,我罵他 "娘娘腔",然後他用 "把我整個抓下來" 反擊我的嘴巴。最後當然是幹架,那天我一打三,被打得不得不逃!)

 

 

 

第十七忌:不給報隊。一個半場裡,就只有他們8個人,扣除場上6個人,剩下2個人竟然有5隊「等候」;我以為大白天,見鬼呢!尤其是一些國中學生,總是不給報隊;最近,也看到一些大學生亦是如此,真是。心想:這公共球場是,我們一般百姓繳納所得稅去建造的;你們這些小毛頭,連繳稅都沒有,怎麼不讓我這個每年都繳稅的人報隊?

 

(嗯... 除非真的是很多人,真正報了五隊,我也是不會給報的。 將心比心,誰願再多等?  我聽到那個框報了五隊,我也不會去給人家找麻煩的。 不過遇到堅持如強迫別人症的,我也無可奈何......  還有就是一個人一隊,輪著替,就自己人才有得打,不讓其他人過來玩。 我還被這種傢伙們罵說: " 我朋友還沒玩到耶! ")

 

 

 

第十八忌:眼睛只有籃框和女朋友。這種人,他並不是屬於前述那種獨的人;他既非自幹的獨,而是對籃球的「饑渴」,好像幾十年沒有拿過籃球做攻擊;所以,當他接獲傳導球,你別想這球會再回傳給你,他早已經嗜籃框為唯一。除非,你請他女朋友蹲坐於一旁;然後,當他接到球瞬間,就請他女朋有叫他一聲。嗯,他會回頭,並且,把球傳導給隊友。

 

(我要是有女朋友,也會這樣子搞!  在女生面前耍帥,是男性荷爾蒙在分泌得雄性象徵。 而且運動的奧妙,娛人娛己不是只有在床上。 不過沒有女朋友的我,絕對會給有女朋友的在籃球場上下馬威,硬給他們丟臉,毀了也在所不惜。 這就是你們丟給我的閃光報復,哈哈~)

 

 

 

第十九忌:毀容院院長。這種人,他只「允許」你遠離他而投中長距離的外線;你假如不識相,想運球過他的人。嗯,只有二種情形;一是球過、人留下來,而且是傷痕累累的留下來。另一種是球與人都留下來;想當然,此時不摔個半死才怪。

 

(沒品嘛! 我就遇到過守人如摔角,我跳個投還被 " spear " !)

 

 

 

 

第二十忌:遊擊隊。這種人是標準的只要有球打、死不要「臉」的人;那是在甲場地報個隊、同時間也在丙場地報個隊,不巧,乙場地有人已經報隊缺人要找他,他也答應。然後,假如他百戰百勝,繼續在某場地打就還好;可也是,他佬總是屢敗屢戰,然後到處遊走。更絕的是,他佬記憶特別強;他在那個場地,排第幾,排在那一隊的後面,他佬都一清二楚。所以,假如他在丙場地輸了;轉個頭、喝個茶、二眼轉呀轉、巡視一下,看那個場地應該換他們上場。然後,臨時挖角;喂,少一個、貼一下,就這樣趕場又到甲場地去殺了。

 

(這種人會是大人物喔! 那麼會利用時間! 不過我很討厭一個人過來報一隊的人,該他時就找我們湊。)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派大猩&野狗阿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