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妻 我妻1

想起以前給自己的人生規劃,結果現在只有一樣達成,真的覺得自己好廢物說... ( 以下有洋蔥 )

21歲在美國北卡大學籃球校隊念完大三,然後棄學加入台灣SBL。

22~24歲成為SBL最受歡迎的球員及MVP,並且協助球隊奪得三連霸。 同時,上康熙來了,小S說我是女藝人們票選最想發生性關係的男人。

25歲和志玲姐姐談驚動萬教的姐弟戀,並閃電結婚。 同時,參加NBA選秀,但沒有入選,不過依然被芝加哥公牛隊簽下。

沒想到我一鳴驚人,在公牛隊成為五個位置都能打的當家球星,而且幫公牛隊打入總冠軍賽。

可惜我在總冠軍賽第七戰受傷了,導致公牛因失去我這大將輸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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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隔線,給大家喝口水,喘口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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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~29歲,傷一直都不見好,被公牛隊裁員,回台灣消沉了很長一段時間,也和志玲姐姐離婚了。 ( 志玲姐姐哭著說不想離,但我覺得我無法實現我給她的承諾,所以我還是和她離了。)

30歲,我遇見人生中另一個重要的女人-- 豆花妹。 由於豆花妹無時無刻的貼心照顧和鼓勵,使我重新振作,決心再度挑戰NBA。

31歲,成功重返公牛隊,用公牛隊第七枚總冠軍戒指向豆花妹求婚,梅開二度,生下一對雙胞胎,並養三隻貓。

報告完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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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派大猩&野狗阿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