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就像是別人生命中的過路客
我老是這個樣子
十年前,我被迫離開我最快樂的時光及最要好的朋友
在美國,大家勾心鬥角,不然就是來的匆,去的也快,沒人會永遠待紐約
現在在台灣,認識很多新朋友,也跟很多老朋友團聚
但... 我又得離開了,而且還是永遠
為什麼我的角色就只是過路客?
我不想變成天上的星星、你們的回憶
我想在你們/妳的身旁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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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最後一篇了
我下定決心
要搬去醫院了
不管怎樣
我還是想要再活一次
我還有夢
不是嗎?
哪怕只是些白日夢......
如果
還有下一天的話
那就是代表我重生了
萬X生命
這就是我想要的方式道別
懂嗎?
不懂退錢
做鬼也要向你要
哈哈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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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你有幸福的人生
沒看到註解啊??
真的~我之前呆日本時,才體會到台灣是最可愛的地方!每年都想法子溜回來3次!
加油啊~美國會成為你的第2故鄉,改變不了這個事實,就去適應它吧!
[版主回覆01/18/2008 00:41:23]氣死我了 害我還要找出來....
我要挑戰寫作,請不要再有三分鐘熱度了!!
我以後五年能回來一次就該偷笑了
我固執 小孩子脾氣 接受不了事實嘛
妳真的待過日本? 從沒 從沒 從沒 聽妳在格上提過
妳為啥去?? 是不是很久遠啦!!?
ㄟ?
你幹麻又要回去啊?
那你以後還會在這部落格廢話吧?
看的有點習慣了!
還有~你寫的東西不合格~
主角多活了六天~
而且最後也沒死,不好看耶..
我可是從5x天開始就等著看他一步步邁向死亡,
不然我其實覺得劇情好無聊喔!
你沒聽過悲劇是偉大的藝術嗎?
(唉唷~大概會被刪回應)
[版主回覆01/18/2008 20:25:49]你不懂 我在玩數字遊戲嘛??
66 再加一個6 就是666
不管怎樣都有撒旦的含意
這樣我寫出來就有44篇
以後 我就我格裡 廢話些別的
我要寫好玩好笑的
不寫這黑暗的
不過你想
這一大章都在走自述的風格
主角要是死了...怎麼寫東西?
妳好笨喔!!
不管好不好看 我都要去投稿
我要把故事裡發生的事讓世界知道
我是在戰鬥,understand?
重生吧, 阿徹!
@@"....
[版主回覆01/21/2008 22:05:32]好 我重生
我怎麼感覺妳現在的照片
有一點AV的feel啊?
可是又有點好笑...
OK的啦!!
回美國~你還是一樣會上來格裡看看啊~
這是一定的啊~
因為我們也是因為這個才認識的啊!!
不是嗎?
那時你還在美國的公園裡打籃球咧!!
[版主回覆01/23/2008 11:25:08]你仔細觀察一下
我對美國 都沒有用"回" 這個字
我都馬用 "去"
因為我覺得哪兒才不叫家呢!
會阿! 格就是我的小小天地
我還要嘗試寫作呢...
下一步跟你透露一下
我要寫關於小學我讀放牛班的趣事
你也就常回到格裡吧
不要又消失幾個月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