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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找工作面試,


原本就長得不好看的我,


特地去剪頭髮,擦我討厭的髮膠,


還把我喜歡留的鬍子給剃了!


其實這樣根本不是我,我知道......


 


不知道有沒有跟大家講過一個丟臉的事,


我找工作一直有一個很大的麻煩問題,


我有很嚴重口吃的病症,


所以語言能力一向都很差到透,


美國待了十年,英語講不出來...


大學副修日文,不知道我讀到哪了...


台灣長大,台語不會講...


我只會講國語,但有的時候口吃就像週期性的,


某些時候,忽然的,我就不會說話了!  我無法知道哪時會發生。


 


雖然我自覺想法很多,很會講話,而且幽默風趣,


但,萬一這症狀忽然來了,我就像大家笑的白癡一樣,


尤其是女孩子跟我在一起的時候,旁人一定覺得這女生怎麼會有個口吃白癡在旁邊,


我知道,我都知道妳們的心境,為難妳們了!!


 


最近,邊找工作,找不到的期間我就寫寫東西,創作和發洩。


其實,我也是想做喜歡的工作,但我知道我的毛病和能力不足,


上禮拜四,我看到一家雜誌社在應聘中文寫作的自由撰稿人,


這在紐約根本就是不可能會看到的工作,也是我有興趣的工作,


我自認為這是上帝對我的安排,我便放下找做苦力的工作。


打了電話,他們說要先看我的寫作能力,我就發了email 寄了作品給他們,


結果他們回了email,告訴了我他們雜誌要的主題,然後寫個800字內的樣本,


當然,給的主題和我的專長不一樣,但我也寫過類似的在我的格裡,


所以,我不放棄的寄了樣本過去。


然後我就等啊,等啊,等到現在......


OK,我知道!


真的沒消息,就表示我根本沒有才華,是個遜咖、嫩咖,就不要再做夢了!!


我會回去幹我的苦力活," 喜歡 " 這兩個字,我根本是不配去想的。


 


我投籃投得比一般人準有啥麼用? 我當街頭小霸王能做啥?


小鬼們覺得我投籃準得離譜,身體又強壯,籃球打那麼好!


連年薪五六七八萬美金的同學們,都崇拜我為啥會那麼屌!


對啦! 連我自己都覺得我打籃球是比你們有天份,苦練也多很多,


但我還跟職業比起來,是天與地!


打你們平凡人是真的讓我有優越感,謝謝啦!


不過,在社會上,在該上班的時間裡,在唸書上學的時候,


我,還是一個失敗者ㄋㄟ......


 


如果的話,你們會讓女兒跟我在一起嗎?


不會吧! 對不對...... 我就說嘛!


唉...... 我永遠忘不了阿曼達小姐被BMW接走的那一刻  。 


以前,我跟一個女性朋友訴苦,她就狠狠的告訴我: 「大牛,你拿什麼追人家?  你有什麼條件?」


天啊,這真是千古名言!


 


給一個我常去的格,格主真的很用心在幫助大家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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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派大猩&野狗阿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