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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學家魯迅覺得人死前或死時都要轟轟烈烈。轟轟烈烈是可以,可以讓人知道有你這個人曾經存在過,我是同意。 但我可不可以別死啊! 我想活得轟轟烈烈,死得轟轟烈烈有啥用。 就算死後大家記得有我這個人,但又怎樣! 我死了什麼也看不到,聽不見記得我的人在說什麼。

另一個文學家周作人又覺得死前要及時行樂,死只是件很平常的事。 是啊! 我也同意死很平常,但我就是會怕啊。 周作人把怕死的原因大約分為三項,一是怕死時的苦痛,二是捨不得人世的快樂,三是顧慮家族。

雖然我有時會覺得人生無趣,也思考過在這種人生中活著幹麻。 但我從來沒選擇過自殺,所以我不知道死時的苦痛。 但我有幾個女性朋友,她們在失戀時,不知是不是真的想死,都會在自己的手腕上劃上幾刀。 我想她們可能不敢真的自殺,因為割腕可能真的很痛,所以不會劃太力到死掉的地步。 但她們這種自殺不成,變成自殘的行為對我來說實在是太可笑了。 其中一個女性朋友,曾跟我分享她的自殺經驗,還說她一堆不能死的理由是因為捨不得媽媽,捨不得我們。 講真格的,我還真巴不得她趕快死掉算了,真是無聊、神經病。 我看她不是不能死,是不敢死吧。 竟然要自殺,就自殺的徹底吧,少在那邊廢話,反正她又不是跟我特別好,死了對我不痛不癢,也不會傷心難過。 要死不死的,就別來侵犯我的耳朵,殺死我的耳細胞。

所以我很討厭別人說他們怕死的原因是因為顧慮家族,其實應該是說他們老是把顧慮家族放在嘴邊講阿講,好煩啊! 什麼怕死掉後爸媽以後沒人照顧,竟然這樣就給我好好的活著。 我也是這樣一個討厭的人,把爸媽當成怕死的理由,其實我是單純的怕死而已,我怕死後失去一切,因為我貪戀人世間的快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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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派大猩&野狗阿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