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我要送給一個朋友當生日禮物的一頂帽子

 

送人就送人

 

為什麼我會為這拍照呢?

 

因為我捨不得啦!   我也超喜歡這款的

 

 

 

我這朋友性別是女的

 

認識了十年

 

但分隔兩地

 

我在紐約 她在台北

 

對我來說 算最重要的朋友之一

 

並不是我想要跟她來一腿

 

以前或許可以來的

 

但  還是沒來

 

就這樣

 

彼此偶而聊聊心事

 

就算距離現在很遠

 

但我們都了解

 

當紅粉知己或許比情侶快樂

 

 

 

話說回來

 

這女人不是嘻哈掛

 

但我送這頂帽子

 

是因為我堅持 "我要送我喜歡的東西"

 

而且每年送一樣的多沒趣

 

 

 

唉..........

 

有沒有人給小弟一個嘻哈女啊?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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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派大猩&野狗阿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