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n位女性朋友自從和她們的男朋友同居後,她們就消失了。


之前我們還無話不談,半夜熱線的說...


沒辦法,晚上她們多了份家事要做,也難怪時間湊不上來。


 


嗚~


一想到她們正在翻雲覆雨... 我... 我...


 


爸媽的女兒快回家吧~


要是爸媽知道你們大半夜還在吹直笛,會難過死...


 


那些要女人陪你們做這個做那個的臭男生,快放了你們該邊的女人回家!!!!! 快!!!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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豆花妹:


你以為你躲起來我就找不到你了嗎?


沒有用的,你是那樣拉風的男人,不管在什麼地方,就好像漆黑中的螢火蟲一樣,那樣的鮮明、那樣的出眾。


你那憂鬱的眼神 ... 稀虛的鬍渣子 ... 神乎其技的刀法,還有那杯 Dry Martine,都深深地迷住了我,不過,雖然你是那樣地出色,但是行有行規,不管怎麼樣,


你要付清昨晚的過夜費呀 ... 叫女人不用給錢嗎!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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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乎每位出版業的前輩,都叫我放棄寫小說、寫籃球、搞文藝、搞體育,因為這些都是不可能養活自己的事,而且是會花(浪費)太多時間的興趣。


想多賺錢、想成家不光棍的話,現實一點,換不了多薪水的工作,就去多兼幾個差。


看看如郭台銘這些企業家,他們會花時間在這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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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人家女兒是家裡的寶、學校的頂尖人物,你是甚麼身分?」 -- 這是聯大女生命案,兇手他爸對兇手說的話。


「你長這麼醜,還想癩蝦蟆吃天鵝肉,豬八戒也不照照鏡子!」 -- 這是我的高中老師,知道我想追班花後,給我的勸言。


「醜人多作怪。」 -- 這是以前我姑姑看我喜歡穿嘻哈對我說的話。


「這人這麼難看,請他幹嗎? 破壞門面。」 -- 這是我在餐館打工,老闆對著我責罵經理,隔天我就被告知不用來了。


結論:


我沒有殺人,我的忍受力超強,可說是心靈上的相樂左之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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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派大猩&野狗阿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